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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2018年8月31日  温州合同诈骗罪律师   http://www.lsqxsals.cn/

  税务机关在采取一般税收管理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依法征税的权力所采取的一种强行征收税款的手段。那么,201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下文将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201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对象

  与税收保全措施只适用于纳税人不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既包括纳税人,又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二是在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扣缴义务人。

  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纳税担保人。

  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当事人。《税收征管法》既有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处罚款,也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因此,上述当事人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而不仅限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综上所述,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扣押、查封、拍卖或者变卖纳税人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想

文章来源:温州合同诈骗罪律师
律师: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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