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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20类“奇葩证明”,派出所不打算开了

2017年5月24日  温州合同诈骗罪律师   http://www.lsqxsals.cn/

对于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特别是各类奇葩证明”的问题,群众意见颇大。近期,公安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起草了一份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提出有20类奇葩证明”,派出所不打算开了。具体分为四大类情形:


  一是凡公民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如公民姓名、曾用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二是对于公民户口迁移、住址变动等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三是对于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等6类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事项,根据情形分别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使用部门核查,或者依法办理公证,对涉及公安机关职责的事项,公安机关给予必要协助;


  四是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9类事项,如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注销户口、捡拾弃婴,因乘坐飞机、火车、住宿旅店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等,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这个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实际和群众愿望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在调查征集”栏目查阅该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5种方式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