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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投资理财俱乐部为名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被批捕

2017年5月24日  温州合同诈骗罪律师   http://www.lsqxsals.cn/

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自2013年8月至今,在北京市昌平区以投资理财游戏俱乐部的名义发展会员,并以高额奖励制度引诱会员发展下线,组织、领导开展传销活动。日前,赵某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赵某在一家宾馆当中经他人介绍,了解到了一种投资理财活动。因认为该投资理财活动可以赚钱,赵某便也开始推广这项活动,并通过发展下线赚钱。该活动宣称投资项目是英国某投资集团推出的投资理财项目,系合法的,号称是一个新开的投资盘,具体投资模式分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
静态投资即购买游戏豆,通过购买获得返利。动态投资即为发展下线投资,分为:直推奖、组织奖(对碰奖)、信任奖、领导奖(管理奖)——投资人发展的两代下家都拿到组织奖后,投资人和投资人的上家就会拿到下两代下家的组织奖收益的10%。
若赵某等人发展了新的下线,便会介绍其登录项目网站,获得用户名和密码,按照网站上公布的打款账号,通过网银向该账户中转账,遇到有不会电脑操作的人员,赵某等人还会帮助其进行网上操作。通过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赵某获利20余万元,而其发展的下线获得的返款大多远远少于投资额。直到下线当中有人意识到涉嫌传销报警之后才致案发,而已核实该传销活动参与人员达40余人,投入金额为300余万元,其中,赵某发展的下线大多为四五十岁的老人。
日前,赵某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在传销活动中,系组织领导者,是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检察官提示,无论披上何种“外衣”,仅仅通过发展下线而投资的方式均是传销行为,市民朋友们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妄图以此获利。同时提醒市民朋友们要善于辨别传销人员的宣传,遇到发展下线的人及时报警,避免更多的人遭受财产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