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合同诈骗罪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957705210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法规
强制执行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法规
强制执行
刑辩指南
刑事审判
经济犯罪案例
犯罪状态
经济犯罪资讯
最新文章
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 法庭
刑事诉讼法抗诉期限是多久
提起抗诉的期限 法庭调查
检察院抗诉书的格式说是什
刑事自诉范围 刑事自诉的
强制传唤的相关规定是怎样
公诉权制约研究是什么?什
检察机关不能提起公诉的情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审判
法庭调查按什么顺序进行?
2017年11月24日
温州合同诈骗罪律师
http://www.lsqxsals.cn/
法庭调查按什么顺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证人出庭作证;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签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文章来源:
温州合同诈骗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sqxsals.cn/news/view.asp?id=898870867004
[复制链接]
林上乾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 法庭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抗诉期限是多久 公诉案件不起诉的含义
提起抗诉的期限 法庭调查取证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检察院抗诉书的格式说是什么?简易程序审理时限?
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