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合同诈骗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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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上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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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4/1 10:25:04 回复律师: 林上乾律师   咨询热线: 13957705210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我是施工企业承建了某工程项目,由于该工程属于开发商自建(挂靠)我公司,后因开发商资金短缺,工程变为烂尾楼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材料、人工、机械设备均由开发商自行组织投入,我公司没有参与实际经营,期间开发商采购的一批钢材总价为4778446元,开发商实际付款100万元,剩余3778446元加利息折合400万元,以借款形式与供应商签订借款合同,并提供一处开发房产作为抵押,抵押物的财产发票已开435万元,借款合同是800万元,其中400万元供应商打入开发商个人账户,另外3778446元供应商以该我公司承建项目工程款名义存入我公司账户,然后由我公司账户汇入供应商指定账户走账。注明:供应商是个体经营户,无法提供票据,以上4778446元的钢筋材料款发票均由供应商指定账户单位提供和走账。
后来,供应商起诉我公司要求支付钢筋款,只承认以上已收钢筋款100万元,其余3778446元为自己走账。因大家都是朋友,一审期间我公司没有举证,二审提出以上走账和发票无效败诉,供应商申请执行,到目前为止我公司已向供应商支付利息和本金423万元,后期利息和本金还需500多万元。期间开发商没有支付我公司1分钱,也没人出面调解。

鉴于开发商目前申请破产程序:据目前市场价值该项目约1.1亿,欠外债据我公司知道的有银行借款4500万元,土地证抵押1本,民间借款4000万元,土地证抵押1本,欠我公司1500万元,欠新建筑公司2300万元,其他外债和开发商的土地款投资1.3个亿,该项目有2本土地证,楼盘只建到2~4层,还未开盘。
目前供应商要求我公司继续履行法院判决,我公司多次和他协商,支付部分本金,利息无法支付,多次协商无果,请问我公司还应其他路径可循,谢谢!
林上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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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3/23 9:35:12 回复律师: 林上乾律师   咨询热线: 13957705210